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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初選47人案・審訊第卌一日】


#墨落無悔 #民主派初選 #初選47人案 #港區國安法

獨媒報導 | 2023.04.12

  • 控方指郭榮鏗同為本案「共謀者」 趙家賢被問「五大訴求」意思多番猶豫
  • 趙家賢:戴耀廷常「夾硬嚟」、「順住個勢」令人按其意願辦事
  • 林景楠曾稱「三投三不投」廣告紅色底色「好嘔心」 趙家賢指與民主動力及區諾軒無關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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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獨媒報導】47人涉組織及參與民主派初選,被控「串謀顛覆國家政權」罪,16人不認罪,今(12日)踏入審訊第41天。控方今披露本案「共謀者」名單,除早前提及的時任觀塘區議會主席蔡澤鴻和民主動力總幹事黎敬輝,亦包括時任公民黨立法會議員郭榮鏗。趙家賢亦被法官問及何為「五大訴求」,他回答時多番猶豫和斷斷續續,並稱《逃犯條例》修訂草案於2019年6月被政府撤回,有被告驚訝發笑。趙家賢早上完成主問,並由代表鄭達鴻和梁國雄的大狀黃宇逸盤問,趙形容鄭達鴻「好勤力」,不會視他為「本土抗爭派」,辯方並稱公民黨在《國安法》生效後,曾要求將政綱修訂為「無字政綱」,趙對此無印象。

控方指郭榮鏗為「共謀者」 曾在公民黨記者會發言

控方早前指控曾參與九龍東協調的時任觀塘區議會主席蔡澤鴻,以及民主動力總幹事黎敬輝均為本案「共謀者」(co-conspirator)之一,惟二人均沒有被捕和被起訴、名字亦不在公訴書(indictment)上,法官認為情況不理想,籲控方提供一份共謀者名單。

image02 ▲ 前觀塘區議會主席蔡澤鴻

主控萬德豪今交代除二人外,亦指控已離港的時任公民黨立法會議員郭榮鏗為「共謀者」,並已向辯方提交「共謀者原則」下針對各被告的修訂證據列表。根據該原則,各共謀者的言行均可用來指證所有被告。法官李運騰問,郭榮鏗有什麼發言和行為,萬德豪指他曾在公民黨記者會發言。

翻查資料,郭榮鏗並沒有參與初選,亦沒有就本案被捕及被起訴。而公民黨曾於2020年3月25日召開「全面進攻 議會過半 實現五大訴求」記者會,會上楊岳橋表明若政府不回應五大訴求,公民黨會否決財政預算案;郭榮鏗亦稱民主派需團結才能履行真正憲制責任,監督及制衡政府。

image03 ▲ 2020年3月25日,公民黨記者會(資料圖片)

趙家賢稱曾被眾籌平台拒絕 後改找「GoGetFunding」

控方亦展示名為「2020 年立法會選舉-民主派35+公民投票 群眾集資!」的「GoGetFunding」文件,提及公民投票的背景。趙稱因他不熟悉眾籌事宜,故由民主動力總幹事和職員負責撰寫相關資料,在眾籌網頁展示。他又透露原本曾找另一眾籌平台負責,「但之後佢就唔肯做」,故改為找「GoGetFunding」的平台。

工作報告寫民動3月開始協助初選 趙稱僅列席會議、報告為「簡單描述」

控方其後展示民主動力2019至2020年的工作報告,當中提及民主動力於2020年3月19日曾發布帖文「回應有關立法會協調工作及民間要求初選安排的意見」,指趙家賢和總幹事獲區諾軒及黃大仙和觀塘區議會正副主席邀請,參與多次九龍東協調會議,在戴耀廷主持下結論九東可採取「棄選」機制。

該工作報告亦有章節以「獲委託承辦民主派35+公民投票」為題,提及「2020年3月開始,戴耀廷副教授及區諾軒前立法會議員主導,民主動力協助,各區議會民主派正副主席主持,以『團結一致,立會過半』為目標,與民主派人士於各區進行協調會議。最終民主派人士達成協議共識,一致決定舉行『民主派35+公民投票』。」

趙家賢確認描述正確。趙早前曾供稱民主動力於5月才正式答應承辦初選,法官陳仲衡提到,文件提及民主動力於2020年3月已協助初選?趙回應,民主動力在3月有獲邀列席協調會議,就辦初選的技術範疇等表達意見,而報告的句子「唔係一個好長嘅句子」,「所以就用咗『協助』呢個簡單描述」。

官問五大訴求 趙多番猶豫始回答 稱《逃犯條例》於2019年6月獲撤回

萬德豪表示完成主問,法官陳慶偉續問趙,以他理解「五大訴求」是什麼?趙低頭思考約10秒,再低聲說「撤回呢個逃犯條例,然後就係……成立由法官主持嘅獨立調查委員會去調查整個事件」。陳慶偉問是什麼事件,趙稱是整個反修例運動,即為何會有民怨及後續的衝突事件。至於餘下訴求,趙思考一會指包括「釋放被捕人士同埋係可以撤銷控罪」,其後再指「然後就係……erm……係……要求……要求呢個雙普選盡快推動……同埋係取消612嘅暴動定性」。余慧明聞言搖頭嘆氣。

陳慶偉續問,趙家賢是否記得《逃犯條例》何時撤回?趙再靜默約5秒稱「喺(2019年)6月底左右嘅時間」,余慧明面露驚訝發笑。趙指,6月12日後中國駐英大使表示《逃犯條例》修訂並非國家中央的要求,「而係香港地區自行提出」,而政府其後於2019年6月撤回《逃犯條例》修訂草案,趙指當時行政長官用「唔太確認嘅字眼」,令民怨繼續積累。

法官李運騰問,趙是否同意至2020年3月,撤回《逃犯條例》已不再重要(non-issue)?趙指「技術上係」。李再問,即使《逃犯條例》已撤回,反對政府或對政府不滿的人,是否仍不會感滿足?趙同意,解釋「五大訴求」後有「缺一不可」,意思就是「綑綁式」,「一定係幾個元素都係要符合到市民想要求嘅嘢,大家先會收貨」,並同意截至現時為止,其餘四項訴求均未有實現。翻查資料,時任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於2019年6月15日宣布「暫緩」修例,至9月才正式宣布「撤回」。

趙家賢自2013年認識鄭達鴻、於區議會共事多年 不視鄭為本土抗爭派

其後由代表鄭達鴻和梁國雄的大律師黃宇逸進行盤問。趙家賢確認,自2013年起認識鄭達鴻,當時趙是東區區議員,鄭是公民黨地區發展主任,鄭並於2015年當選東區(丹拿)區議員,二人在不同委員會事務、地區工作和海濱發展等合作,曾跟進擴建東區醫院和發展東區行人板道等項目。趙同意,鄭作為區議員集中於民生議題,形容他「好勤力」。法官陳仲衡一度反問那不正是區議員的工作本質?趙同意。

趙同意,知道鄭達鴻2018年取得法學博士學位,而他和鄭均於2019年連任東區區議員,鄭任規劃工程及房屋事務委員會主席,二人亦同屬康體藝術文化發展工作小組。黃宇逸續引報導指該文化小組曾申請20萬辦「東區足球隊」,惟法官指與案無關。

趙其後在法官陳仲衡詢問下確認,不認為鄭達鴻是本土抗爭派,並在辯方追問下同意視鄭達鴻為傳統民主派。趙曾供稱2019年區選後本土派令地區事務政治化,惟他在盤問下確認,他和鄭2019年後於區議會通過撥款時,「係會經過思考去理性嘅處理」。

image04 ▲ 鄭達鴻

辯方指《國安法》生效後公民黨要求將政綱修訂為「無字政綱」 趙無印象

民主動力負責收集初選提名表格,趙家賢指收集表格的電郵是由職員和秘書處處理,他沒有登入權限,但職員會向他「綜合性」匯報收到多少份提名表格。黃宇逸續問,《國安法》生效後,趙是否得悉公民黨曾要求修改政綱?趙指當時同事有向他匯報各候選人情況,籠統地提及有政黨參選人要修改政綱,但沒指明哪個政黨。黃續指,公民黨是要求將政綱換成「無字政綱」,趙不解問「無字政綱」意思是什麼,陳慶偉指應是空白的政綱,問趙當時是否知悉。趙指「多謝法官閣下提點」,並指記得同事稱有政黨本來政綱空白,其後再呈交政綱望更新,即與黃所說的情況相反。

李運騰續問,趙是何時獲告知該情況?趙指「冇乜太大印象」,僅稱6月24日公布提名名單後一星期,仍有進行修改更新。李續問,提名表格是否會連同政綱一同繳交?趙指當時有選舉團體交了提名表格後,要求遲數天或一星期才補交政綱,解釋民間選舉可以「彈性處理」。被問收到政綱後會如何處理,趙稱會將參選人資料和政綱張貼在票站外,讓選民投票前查閱,並指提名期完結後,總幹事黎敬輝曾將所有初選參選人的政綱上載至Google雲端硬碟並公開連結,他曾載入該連結簡單查看,但沒有深究鄭達鴻政綱內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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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獨媒報導】47人涉組織及參與民主派初選,被控「串謀顛覆國家政權」罪,16人不認罪,今(12日)踏入審訊第41天。時任民主動力召集人趙家賢今接受盤問,重申戴耀廷在民主動力未答允辦初選時聲稱已邀請民動,令與會者產生期望,民動若不答應「唔單止中晒箭」,亦會因期望落差太大而構成無形壓力,形容戴很多時「夾硬嚟」、「順住個勢」令人按其意願做事。趙又同意,雖初選提名表格「支持協調會議共識」的條款寫法「籠統」,惟各區否決預算案的共識仍然存在,又形容是予不同光譜人士「彈性」向支持者和黨內人士交代。此外,趙指曾與鄭達鴻在區議會共事數年,形容他很細心和理性討論政策,不確定他是否一定會否決預算案。

趙同意「35+計劃」目標「籠統」、FB帖文無提「五大訴求」為目標

趙家賢續接受代表鄭達鴻和梁國雄的大律師黃宇逸盤問。趙曾在2021年6月21日的錄影會面紀錄中形容,初選提名表格要求確認支持協調會議共識的條款寫法「籠統」,黃問趙是否認為「35+計劃」的目標是「籠統」?趙同意。

黃續展示趙2020年6月9日的Facebook帖文,指「35+計劃」目標如下:

  1. 增加民主派在立法會選舉地區直選及功能界別所獲的議席

  2. 民主派取得地區直選及功能界別的議席超過35個(35+),合計過半

  3. 民主派奪取全體投票的主導權,即立法會的完全控制權

趙同意上述3點是「35+計劃」目標,惟法官李運騰質疑,這3點不包括於各區協議都列明的「五大訴求,缺一不可」。趙同意,解釋帖文只是複製民主動力的Facebook帖文,「即係一雞兩味咁用法」,亦非由他所撰寫,他不太知道為何不包括「五大訴求」。趙其後同意帖文背景有提及「五大訴求」,亦確認發文前同意內容,指「我發咗出嚟我要負責嘅」,並補充帖文只是宣傳初選、讓公眾知道方向。

趙稱條款雖「籠統」但否決預算案共識仍存在 指予「彈性」向支持者交代

就初選提名表格的第二項條款「支持和認同由戴耀廷及區諾軒主導之協調會議共識」,黃宇逸問,共識是否不包括參選人在當選後須否決預算案?趙回答字眼雖「籠統」,但「各個區嘅共識係存在嘅」。陳慶偉續問,是否即使表格字眼籠統,就運用否決權的字眼亦有不同,但協調會議就運用否決權已達成共識?趙同意。

趙家賢昨亦形容,該條款如「九二共識」,「一個中國,各自表述」,本土派和傳統民主派可各有解讀。黃宇逸再問,是否即該條款不代表參選人一旦當選,必須否決預算案?趙解釋因各區協議字眼不同,部分為「會積極運用」否決權,部分為「會運用」,而該提名表格是五個地方選區均會用到,「我冇理由喺表格度咁仔細去寫」。法官李運騰問,故如何理解該條款,仍是取決於本土派和傳統民主派各自的詮釋?趙指應是說「有多少少彈性,係比唔同政治光譜嘅人士,去同支持者或者係黨內嘅人士做一個交代」。

趙確信戴耀廷發送的協調文件為最終版本、無組織者稱文件不準確

趙同意,從戴耀廷口中得知各區會議已達成共識,但部分選區只去過頭一次會議,包括新界東。黃宇逸續問,因此當戴稱各區已達成共識,趙不會知道其說法是否屬實?趙稱2020年6月8日,即召開初選記者會前一天,他曾在組織者群組要求戴將所有協調會議的最後協議版本發送出來,同在群組的區諾軒亦收到。趙續指,其後「墨落無悔」聲明出現,群組就此討論,趙曾回應「雖然份嘢冇白紙黑字簽,但當時嚟講都係mutually agreed 的 consent」,而戴耀廷或區諾軒均無否定其說法。

趙續指,他曾問區諾軒各區會議的情況,區指他不是所有會議有出席或留到最尾,「其實跟得最足都係戴耀廷,你問返佢啦」。因此趙認為在當時他認知的訊息下,確信戴耀廷發出的是最終協調版本。他並確認,戴有出席所有協調會議。

組織者群組成員包括戴耀廷、區諾軒、趙家賢、鍾錦麟及黎敬輝,李運騰續問,趙有否聽過群組有人提出戴發送的文件並不準確?趙表示沒有。黃宇逸問到,但趙不能確定該些文件代表參選人的意見?惟陳慶偉指趙無法回答。

趙批戴耀廷「夾硬嚟」 民動未允辦初選已告知與會者、製造壓力

黃宇逸續展示趙家賢與黎敬輝的WhatsApp對話,趙曾於5月5日提醒黎「特別留意Benny點樣講民動個角色」,並稱「佢(戴耀廷)啲嘢真係成日都亂咁嚟」,在延伸庭的黃之鋒、岑敖暉及袁嘉蔚均發笑,黃之鋒及岑敖暉其後亦大笑。

黃問趙為何會對戴有此印象,趙表示過往與戴耀廷在民主運動上的很多溝通、或一些活動的推行令他有此感覺,並指戴邀請民主動力幫忙辦初選時,他回應需要思考、未能夠答應,但戴已在會上向與會者表示「邀請咗民主動力去幫手做個初選啦」。趙批戴「唔講事實嘅後半段」,令很多與會者以為民主動力已經肯幫手和會幫手、亦有此期望,惟趙指,「如果我哋民主動力真係考慮過之後,真係不會幫手嘅話,咁其實就唔單止中晒箭啦,因為期望落差太大,根本無形中已經造咗一個壓力出嚟」。

趙續指,「變咗好多時佢(戴)想人哋做某啲嘢,但嗰啲人未必應承呢,佢就會用類似嘅方法,叫做夾硬嚟又好,或者順住個勢,結果都係要按佢需要而進行」。法官李運騰問,戴是否製造令人難以拒絕的情況,迫使人接受他想做的事,趙同意,並重申「我直情係採取一個好困擾嘅迴避態度對佢咁解」。

趙稱落口供時記錯 澄清無出席第二次新東會議 指首次會議莊榮輝稱不獲民主黨授權

黃宇逸續就新界東會議情況發問,問趙是否得知民主黨代表莊榮輝,曾在5月5日第二次新東協調會議上,稱不獲授權處理是否同意否決預算案。惟法官指趙沒有出席該次會議,對此沒有個人認知。辯方續展示趙於2022年9月錄取的首份書面供詞,提及他曾出席第二次新東會議,並指鄒家成會上提出「一定要否決財政預算案」以迫使政府回應「五大訴求」,但當時仍未能達成共識。

被問他是否有出席該次會議,趙指錄取口供時記錯了會議日期,重申就新界東只出席了4月14日的第一次會議,並指首次會議民主黨代表是莊榮輝,而第二次會議獲助手黎敬輝告知,民主黨代表為李永成。趙續指,記得莊榮輝會上曾提及他沒有獲民主黨授權,李運騰問他是在第一次會議、而非第二次會議聽到?趙說「係,冇錯,我親耳聽到,親眼見到」,說時以右手指着自己的右耳和右眼示意,鄒家成發笑。

趙稱戴耀廷主持首次新東會議 區諾軒為協助角色

辯方續展示黎敬輝就首次新東會議的重點筆記,提及「程張迎、羅永德、Ben(鍾錦麟)、Benny(戴耀廷)、區諾軒主持」。趙確認當日遲到會議,到場時上述人士坐在主席台位置,並觀察到由戴耀廷主要發言和主持會議,區諾軒作為主持的一部分,但屬「協助」角色。李運騰續問會上有否社民連的代表,趙稱有代表,但不記得是誰,亦確認梁國雄不在場,其後據紀錄確認吳文遠和岑子杰在場。

趙同意,組織者無就會議點名或作出席紀錄,但戴耀廷曾邀參與者輪流自我介紹,不過他同意有參與者遲到早退。黃宇逸問趙曾否確認黎敬輝的出席者名單是準確,趙指他當晚有出席,記錄上大致也是有出席的人。法官陳仲衡一度指,問證人有否確認出席者身分是「非常愚蠢的問題」,着黃善用時間;李運騰亦指若辯方望指出有不在紀錄的人出席,可直接指出,黃稱留待另一證人才發問。

黎敬輝無記錄否決權用字爭議 趙稱因他已在場聽到着黎不用記

就否決預算案的討論,趙重申會上有人提及支持戴耀廷在《蘋果日報》文章的看法,戴遂以「好溫和」字眼講解,會上並就「會運用」和「會積極運用」字眼討論。趙形容,「呢方面係有少少嘅火花衝突喺度,因為鄒家成有提過要『chur盡』,就係我一定會運用(否決權)咁嘅意思」,而林卓廷代表莊榮輝則質疑是否「起學校醫院都反對」。趙並指,在首次會議「我好記得就係冇任何投票」,因民主黨代表表明不獲授權。

趙同意,黎敬輝的筆記是快速的重點紀錄,若就某些議題有很詳細討論,「當然唔會寫咗落去」,而是會記錄討論後的重點。李運騰續指,趙家賢稱莊榮輝提及不獲授權投票,但黎卻沒有記錄,趙指「因為我當時有同黎敬輝講呢個位唔洗啦,我啱啱聽完啦」,被告席傳來「嘩」,鄒家成亦發笑。

黃宇逸其後亦問,若鄒家成倡用「會運用」字眼,黎應會作為要點記下?趙重申當時以電腦處理區議會事務,至戴耀廷講解文章和否決權字眼的討論,他有抬起頭專心聽,爭議完後就向黎表示:「其他開會啲重點你 mark 低啦,咁但就住啱啱嗰個有火花嘅開會嘅情況呢,我都知道晒,咁得啦唔洗 mark 啦」,鄒家成再發笑。

黃續問,是否記得社民連代表會上稱不能同意否決預算案,因若有全民退保,社民連會贊成。趙稱只記得社民連代表稱會支持全民退保,但沒有詳細記憶。

新東會上數度提共同綱領 趙稱無人反對制訂

法官李運騰其後就黎敬輝紀錄發問,引述吳文遠曾稱「大家可制訂共同綱領」、將軍澳青年力量稱「必須有共同綱領」、戴耀廷亦稱「共同綱領原則是否決預算案,迫政府解散立法會,今次任期可能只有七個月」。趙確認會上有聽到該些說法,並指吳並非用「共同綱領」字眼,而是指「整一份大家一齊同意嘅嘢」。

法官李運騰追問戴是否嘗試總結會議內容,趙認為他「有少少係總結咗部分人嘅意思」,並指戴本身有此倡議,而會上亦有人要求運用否決權。李續問,紀錄有至少3處提及「共同綱領」,當時有沒有人反對制訂共同綱領?趙指沒有,僅莊榮輝稱不獲授權處理。他亦同意,會議筆記並非逐字記錄。

趙指戴耀廷曾稱會將所有協議發給參選人 同意港島共識投1票惟協議稱投4票是「錯誤」

黃宇逸續就港島會議發問。被問趙是否不知道戴有否將「35+港島final」文件私下發給港島參選人,趙表示戴曾向他稱,會將所有文件的草擬和最終版發給參選人和團隊;又指曾問一名男參選人,對方表示收到戴耀廷的文件。黃一度問趙有否問鄭達鴻,並問趙是否不知事實上所有港島參選人都有收到文件,但遭法官陳慶偉打斷並着他「請聰明一些(please be smart)」。

趙續同意,於5月底得知港島區由投4票改為投1票,指各區的投票系統均要統一。黃續展示港島協調機制協議,有條款提及「以全票制選出他支持的四張名單」,問是否與港島最後共識不吻合,趙同意,亦同意陳慶偉指,若文件由戴耀廷準備,那戴是出錯(wrong)。惟他同意,無收到任何人向他或組織者提出協議字眼與共識不一致。

趙指鄭達鴻細心理性審視政策 不肯定是否必定否決預算案

趙家賢昨亦供稱,戴耀廷2020年8月底曾提議為香港民研預留款項研發全民投票系統,進行有關否決預算案的民調,因關注傳統民主派對運用否決權有保留。黃宇逸問到,即直至2020年8月尾,傳統民主派對無差別否決預算案仍未有共識?趙回應指7月底政府宣布押後選舉,「但大家傾嘅嘢冇特別改變」;而戴望建立新系統就否決預算案進行民調,是因他感受到傳統民主派一旦進入立法會,或不如他規劃般否決預算案,而他想整個民主派一起團結否決。趙強調,戴「有一個自己對於嚟緊事態發展的推測及分析」,他亦同意陳慶偉所指,戴是想鞏固(reinforce)自己的計劃。

黃續問,趙是否不知道鄭達鴻有沒有同意過一旦當選,將無差別否決預算案。趙指鄭在區議會是其同事,大家共事好幾年,「佢審視唔同嘅政府議題政策呢,係會好細心同埋係好理性去討論嘅,所以如果淨係講佢個人嘅話,我係唔能夠知道佢入到去係咪一定會否決財政預算案」。惟法官陳仲衡提到,本案關鍵並非被告會否實際上無差別否決預算案,而是他是否同意參與一個有人會無差別否決預算案的謀劃。

趙稱黎敬輝獲賦權代表民主動力

此外,辯方亦就時任民主動力總幹事黎敬輝發問,趙確認其工作性質主要是行政。黃宇逸問,黎敬輝並非「35+」組織者之一?趙稱「依個問題好難」,黃續問黎在會議角色是否僅限於抄筆記,李運騰補充即問黎敬輝是僅在場抄筆記,抑或代表民主動力出席?趙指「多謝法官閣下 rephrase 過條問題」,並指黎除了是「行政首長」,亦獲賦權代表民主動力,只是不能控制人們如何判斷他說話的比重。他並確認,黎大致上沒有參與會上的討論,但有時談及初選的行政工作或經驗而趙家賢不在場時,黎會幫手講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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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獨媒報導】47人涉組織及參與民主派初選,被控「串謀顛覆國家政權」罪,16人不認罪,今(12日)踏入審訊第41天。趙家賢接受代表吳政亨的大狀盤問,庭上展示新界東群組對話,其中認罪被告、控方證人林景楠曾轉發「三投三不投」的《蘋果日報》頭版廣告,批評廣告「內容很多問題」,以紅色做底色「好嘔心」,又問圖中「藍色物體是否媽咪麵個friend?」,戴耀廷則回應廣告由民間團體刊登,「與初選無直接關係」。趙確認,事前不知悉該廣告,而戴耀廷亦曾向他承諾「三投三不投」與初選大會無關。被問「三投三不投」是否並非「35+計劃」一部分,趙表示:「我只可以回應同民主動力同我本人同區諾軒無關。」

趙確認吳政亨無出席組織者會議、惟不清楚吳有否與戴耀廷討論否決財案

代表鄭達鴻和梁國雄的大狀黃宇逸下午完成盤問趙家賢,續由代表吳政亨的大律師石書銘盤問,其中發起「三投三不投」的吳被指為初選組織者之一。趙確認,吳沒有出席初選組織者會議、記者會及協調會議。被問吳是否從沒參與立會過半後如何使用權力的討論,趙表示「我唔知佢有冇喺其他場合參與,所以我只能夠答唔清楚」。至於吳有否參與否決預算案的討論,趙同樣回答不清楚,重申不知道吳有否在其他場合或與其他人包括戴耀廷討論。趙亦同意,吳政亨並非在任何初選WhatsApp群組內,亦無參與製作初選提名表格,趙就後者稱「係民主動力做嘅,所以佢無參與」。

林景楠曾轉發「三投三不投」廣告稱「內容很多問題」 民主動力總幹事覆非「35+」廣告

石書銘其後展示「新界東訊息發佈區」的WhatsApp群組,其中一個訊息來自「M」,他發送2020年7月3日「三投三不投」在《蘋果日報》刊登的頭版廣告,以紅色為底色,上有金剛箍繫着「候選人」字眼,亦有「7月11/12日 民主陣營歷史首次立法會大選初選!」、「立即聯署 約束政棍」等字句。「M」問「這個廣告是大會落的嗎?」,民主動力總幹事黎敬輝回答「不是」,趙確認黎是指這不是「35+計劃」的廣告。石問到「M」是否指林景楠,趙稱不知道,因電話沒有特別記認;主控萬德豪則確認「M」是林景楠。

林續發訊息稱:「這個廣告的內容很多問題,我建議大會澄清一下。另外,設計上,點解要用紅色做底色,好嘔心,同埋果隻藍色物體是否媽咪麵個 friend?對不起,我真係唔係太接受到這個頭版廣告。」鄒家成聞言捂嘴發笑,吳政亨則微微搖頭,而延伸庭的黃之鋒、馮達浚及袁嘉蔚均大笑。戴則於群組回應指:「這是一個民間團體搞的,與初選無直接關係」。

image07 ▲ 林景楠(資料圖片)

趙確認,在廣告刊登前他及民主動力均對此不知悉,民主動力亦無付錢賣廣告,直至林景楠在群組發送時才知道。

趙稱曾提醒戴「三投三不投」或違選舉條例 戴承諾與大會無關

法官陳仲衡問到,需否申報該廣告的費用,趙稱所有選舉開支、包括廣告開支,無論最後有沒有參與選舉都要申報,並解釋若廣告對候選人有利,該候選人就要按比率承擔費用並申報;而若落廣告者並非獲候選人聘為服務提供者或選舉開支代理人,則以其認知就是違反《選舉(舞弊及非法行為)條例》。

趙續指,戴曾因2016年「雷動計劃」賣廣告,該廣告對某些候選人有實質利益,但由於戴及其公司並非選舉開支代理人或服務提供者,亦無候選人向選舉事務處作申報,因此廉政公署作出拘捕,據趙的理解最終法庭判罪成。趙同意自己沒有參與在該案中,但指戴當時有相關構思時,「我同佢提過咁樣應該唔係好啱選舉法例嘅」。

趙重申,與戴耀廷曾談及「李伯盧」,戴稱李伯盧是其粉絲,並指有這些民間團體幫手初選「係好重要」,而趙曾清楚向戴表示,李伯盧的「三投三不投」很大機會抵觸選舉相關法例,但戴稱「2016年雷動計劃都無事啦」,並承諾會提醒吳小心點。戴亦表示,李伯盧是在民間推動初選的民間團體,並向趙承諾,李伯盧的「三投三不投」與民主動力承辦初選的大會無關。

趙強調民動工作與吳政亨及「三投三不投」無關

石書銘續問,趙是否不會視吳為「35+計劃」的組織者之一?趙稱:「我當然唔知道佢同戴耀廷之後有啲乜嘢嘅溝通」,但趙已經與戴講清楚,民主動力承辦初選時,「我哋做嘅一啲工作係同呢個團體冇關嘅」,而戴亦承諾會繼續與該「粉絲」聯絡,繼續推動初選。石亦問,趙是否不視「三投三不投」為他與戴耀廷和區諾軒籌辦「35+計劃」的一部分?趙略提高聲線表示:「我只可以回應同民主動力同我本人同區諾軒無關」。

趙同意廣告會令人誤會吳政亨是組織者之一

趙昨供稱,吳政亨文章予人印象他有份組織初選,並與區諾軒和戴耀廷談及。石書銘問到他這個印象是否錯誤,陳慶偉質疑不明白其問題,並改問是否任何人閱讀有關廣告後,均會如趙般錯誤認為吳有份組織初選?趙同意,並補充是「用一個 reasonable man 嘅角色」,延伸庭的被告聞後傳來「嘩!」聲。石再指,該印象是錯誤的,因為李伯盧並非初選組織者。法官問他是否指出案情,石確認,惟法官李運騰指趙的答案很清晰,就是李伯盧與「35+」沒有關係,其立場與區諾軒一致。

案件明早續審。


案件編號:HCCC69/2022

16人不認罪受審

審訊不設陪審團,由3名國安法指定法官陳慶偉、李運騰及陳仲衡審理。控方代表為副刑事檢控專員萬德豪及周天行,辯方代表包括資深大律師潘熙、大律師沈士文、張耀良、黃宇逸、關文渭、馬維騉、盧敏儀、石書銘、黃廷光、Trevor Beel 等,本身是大律師的劉偉聰則自辯。

不認罪被告包括獲准保釋的鄭達鴻、楊雪盈、彭卓棋、何啟明、劉偉聰、黃碧雲、施德來、陳志全、柯耀林、李予信10人,及還柙的何桂藍、吳政亨、鄒家成、林卓廷、梁國雄及余慧明6人。

列席認罪被告包括馮達浚、朱凱廸、梁晃維、譚凱邦、岑敖暉、黃之鋒、袁嘉蔚及吳敏兒,全被安排在延伸庭就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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