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初選47人案・審訊第七日】
#墨落無悔 #民主派初選 #初選47人案 #港區國安法
獨媒報導 | 2023.02.14
- 區諾軒稱黃之鋒「以朋友身分忠告」不必辦初選 黃聞言搖頭苦笑
- 被問誰出席九東協調會 區諾軒稱「我驚我背漏」 官提醒作供非背誦
【獨媒報導】47人涉組織及參與民主派初選,被控「串謀顛覆國家政權」罪,16人不認罪,今(14日)於西九龍裁判法院(暫代高院)續審。首名控方證人、同案認罪被告區諾軒今繼續作供,供稱戴耀廷2020年1月飯局曾明確提及取得立會過半後要「兩次否決財政預算案,解散立法會,令行政長官下台」,惟因當時不清楚其他團體是否願意參與初選,故與戴耀廷於2月至3月期間,分別或一起與政黨及有意參選者會面,包括公民黨、梁晃維、黃之鋒、朱凱廸、彭卓棋和劉頴匡等。其中公民黨有人曾對電子投票有保留,因認為可能有利較激進的候選人當選;黃之鋒則認為區將要離港留學,認為他「冇必要搞初選」,區解釋黃意見與初選無關,「佢只係以朋友嘅身分去忠告我啫。」在延伸庭的黃之鋒聞言後搖頭苦笑。
區又提及,與梁晃維見面時從無提及戴耀廷否決財政預算案的想法,因「我唔認為初選要係一個綑綁議員當選後工作嘅計劃」,又指當時環境當選人會否用《基本法》權力否決預算案並非值得關心的議題,因該否決權在《基本法》訂明,過往許多民主派議員反對財政預算案亦「一路相安無事」。法官李運騰要求區停止發表演說,以善用法庭時間。
區:戴指「大殺傷力憲制武器」為兩次否決財政預算、解散立會令特首下台
架黑色粗框眼鏡、穿灰色毛衣的區諾軒,今在3名懲教陪同下,經特別通道出庭作供,全程被懲教人員看守。區昨日供稱,於2020年1月尾與戴耀廷、李永達、李卓人和黃浩銘的飯局內,首次談及初選,戴並指若立會過半,將是「大殺傷力憲制武器」,可利用《基本法》賦予的權力行使否決權,包括否決財政預算案。
區諾軒今指,關於「大殺傷力憲制武器」的說法,可參考戴耀廷3月尾在《蘋果日報》發布的文章。惟法官陳仲衡提醒,現時證供仍圍繞1月飯局,尚未到3月的文章,法官李運騰亦要求他直接引述與會者說法,並問戴耀廷在飯局上有否提及「大殺傷力憲制武器」,區確認。
區其後欲再引3月的文章以助闡析戴的論述,惟法官陳仲衡再次打斷,指現時有如問及肥皂劇情節,正在說第一集時,區不應以第20集的內容解釋第一集內容,「我們仍然在第一集。」區遂說,「咁我不如直接講」,指戴耀廷當時闡述「大殺傷力憲制武器」,是指「兩次否決財政預算案,解散立法會,令行政長官下台」。
區:會上討論民主動力負責初選行政工作
區諾軒續指,當時曾討論如何安排初選行政工作,而李永達認為「民主動力」過往曾進行初選和泛民主派協調工作,他們討論民主動力可負責收集報名表及作出宣傳,他遂在會面後聯絡民主動力召集人趙家賢,指「搵佢係順理成章嘅事」。區並指,因當時他完成立法會議員公職,有一段長時間在香港,李永達建議他任初選協調人與戴耀廷合作推動初選,他表明同意。
▲ 區諾軒(資料圖片)
對初選構想有分歧 遂接觸其他有意參選者及政治團體
主控周天行問,飯局後區諾軒與戴耀廷有否就推行初選計劃作商討。區指當時面對的問題,是不清楚應用「民調」抑或「公民投票」的機制,並提及飯局有一個「重點分歧」,就是不知道其他政治團體是否願意參與初選,特別是李永達與李卓人都不同意舉行公民投票,「因為當你連其他團體肯唔肯參加都傾唔成嘅時候,公民投票所用嘅資源,一定比淨係做一個民調貴同代價高,選舉申報都會多。」
他續指,當時討論認為需進一步接觸有意參選立法會的民主派人士,而由於對初選構想有分歧,故透過李永達與李卓人聯絡梁家傑,望由他介紹與公民黨會面。最終於2020年2月,他、戴耀廷、李永達和李卓人一起與梁家傑會面,會上戴耀廷重複其立會過半的願景,但不確定有否詳細提及否決預算案令行政長官下台的步驟。區續引述梁家傑稱,由於他已退下前線政治工作,故轉介他們去公民黨執委會會面。
區戴赴公民黨執委會 公民黨對電子票有保留因或有利激進者當選
區諾軒續指,於2020年2月與戴耀廷兩人,往公民黨炮台山總部的執委會介紹初選工作,當時有約10名執委在場,他記得的公民黨成員包括梁家傑、賴仁彪、譚文豪、陳淑莊和余若薇。區指,當時將1月飯局提出的想法諮詢公民黨意見,包括應做民調還是公民投票、公民投票要投電子票還是實體票、他們是否同意協調各區出選等。
區憶述,戴在會上再次提及對立會過半的願景,並提及運用《基本法》權力,兩次否決財政預算案並解散立法會,「最壞嘅後果」是行政長官下台。惟他形容,陳淑莊對戴耀廷說法「有保留」,因公民黨當時望推林瑞華參選功能組別飲食界,而功能組別會因界別利益,在處理財政預案的議題與地區直選有「唔同嘅諗法」,故考慮是否否決財政預算案時「會有較大嘅困難」。他又指,公民黨有人對只用電子票進行公民投票有保留,因若只是網上投票,其政治後果「可能係有利較激進嘅候選人當選」。他表示,對於初選計劃,公民黨「並冇話支持,只係話會後考慮」。
區與梁晃維、黃子悅會面介紹初選 無提及否決財政預算案
區續指,與公民黨執委會面後,在2020年2月至3月期間,他與戴耀廷各自與「有機會參與立法會選舉的民主派人士」會面,他本人曾與梁晃維、黃子悅、黃之鋒、朱凱廸4人會面。此時坐在延伸庭觀看直播的梁晃維、黃之鋒、朱凱迪3人聞言後竊笑,梁晃維轉身望向黃之鋒,再與朱凱廸交談。區指,他分開會見梁晃維及黃子悅,而黃之鋒及朱凱廸則是一同會面。
▲ 朱凱廸(資料圖片)
區憶述,他於2020年2月在梁晃維的議員辦事處與他會面,當時可能有梁的議員助理在場,但只有他與梁對話。他當時問及梁有否興趣參與初選,並只是解釋初選是揀選民主派代表的制度,但因為「我唔認為初選要係一個綑綁議員當選後工作嘅計劃」,故從無提及戴耀廷提出否決財政預算案等想法。區指,梁當時並無回應是否參與初選,只是稱如有進一步資訊,區可再與他聯絡。
區續指,他於2020年2月至3月左右於黃子悅會面,向她介紹一樣的內容,並簡單介紹民主派如要在立法會「再下一城」可如何實現。黃向他提及「想知道初選係乜嘢嚟」,他認為據其印象,黃當時「只係想了解初選究竟係乜嘢嚟」。
區與黃之鋒、朱凱迪會面 黃作為朋友認為無必要舉辦初選
區續憶述,他於2020年2月至3月左右,在朱凱廸於立法會的議員辦事處內,與黃之鋒及朱凱廸會面。區形容會面「好唔正式」,因朱當時正參與立法會會議。區續指,他向二人提及他與戴耀廷將會舉辦初選,並指初選是為民主派於立法會爭取最大勝算的計劃。區指,當時朱凱廸「因為掛住開立法會,所以佢唔係好關心(初選)」,而黃之鋒則「直情覺得我冇必要去搞初選𠻹」,因當時區「就嚟去讀書」,「佢直情唔贊成我搞初選𠻹。」
法官李運騰一度問,區只是任初選籌劃者,而非參加者,將要離港讀書與不搞初選有何關係,區遂說:「其實黃之鋒嘅意見係同初選無關,佢只係以朋友嘅身分去忠告我啫。」黃之鋒聞言後搖頭苦笑,梁晃維則望向身旁的譚凱邦,坐在延伸庭的公眾人士則望向被告發笑。區續指,他不記得他當時有何回應。
區:戴稱與張可森、鄒家成等見面 辯方反對「傳聞證供」無效
主控周天行再問及區諾軒,戴耀廷與何人會面。區表示他不肯定戴與誰會面,但指戴提及曾與張可森、呂智恆、鄒家成、天水連線成員、區政聯盟成員、民主黨成員會面。惟他不清楚戴分開或一同與上述人士會面,亦不記得上述政黨有什麼成員參與會面。
周天行續問,戴耀廷有否告訴他會面內容,此時何桂藍的代表大律師 Trevor Beel 起身反對,指屬傳聞證供(heresay),惟法官陳慶偉僅說:「No. Allow.」周天行遂繼續發問,區回應戴沒向他提及討論內容。
區:彭卓棋關心勝算多於否決預算案 稱《基本法》訂明否決權故當時不關心
區諾軒續指,2月至3月期間與戴耀廷會見彭卓棋和劉頴匡團隊,其中彭卓棋團隊包括維多利亞社區協會的李永財,會面在天后的李永財議員辦事處進行。會上他與戴介紹初選計劃並徵詢使用電子票抑或實體票等,戴有提及立會過半願景,即民主派可掌握否決權,但至於有否詳細闡述整個流程,即否決財政預算案及特首下台,則沒有清晰印象。
主控周天行一度要求區諾軒闡述戴有關初選目的之說法。區回應「我相信大家都好關心戴耀廷究竟嗰時具體嘅論述講咗啲乜」,並指2021年8月落口供時憶述戴耀廷對立會過半的表述,初選目的具體而言就是爭取立會過半以爭取否決權,再爭取五大訴求。
周天行遂問,戴初選的目標為何,惟陳慶偉打斷指區已回答是取得立會過半、否決財政預算案及爭取五大訴求;周天行再問有否提及否決財政預算案,官再打斷指區已表示沒有印象。
▲ 主控 副刑事檢控專員 周天行(資料圖片)
區諾軒續形容,彭當時「唔關心立會過半點運用權力嘅問題」,但關心使用電子票或實體票,「因為用乜嘢制度對佢嘅勝算係有影響嘅。」被問到為何不關心如何運用立會過半的權力,他指因當時參選立法會的環境,大家並不認為當選人會否用《基本法》權力否決預算案是「好值得關心的議題」,並提出「兩個觀察」,即《基本法》第49條和第52條有提及運用該否決權,「大家就覺得好理所當然」;而且以往許多民主派政黨或議員,「一路都係每一次財政預算案都係投反對票,一路都係相安無事。」
官着區諾軒停止發表演說、善用時間
區在法官陳仲衡詢問下同意,上述均是他的「整體觀察」,並非會面上確實提及。法官李運騰遂指,「區先生,你要了解你作為證人的身份,若你停止發表演說並集中回答問題,可以節省我們許多時間(“It would save us a lot of time if you stop making speeches and concentrate on the question.”)」,又說「我們每天只有4小時審訊時間,所以請協助我們善用時間,否則我們會審到明年(“We only have 4 hours of sitting time every day, so please help us to use the time economically, otherwise we will be here until next year.”)」,有被告發笑。
區續在法官詢問下,指彭卓棋在會上曾表示實體投票會對他「不利」,因他是「政治素人」,相較傳統政黨會較少地區動員能力。
▲ 彭卓棋(資料圖片)
至於與劉頴匡的會面,是2020年3月在大圍一間餐廳,區憶述戴耀廷當時介紹初選制度、如何爭取立會過半,亦提及立會過半可以爭取否決權,以爭取五大訴求,但記不清楚他有否談及所撰文章及闡述其他內容。他亦不記得會上說過什麼或劉頴匡會上回應。
案件下午續審。
【獨媒報導】47人涉組織及參與民主派初選,16人否認「串謀顛覆國家政權」罪,今(14日)踏入審訊第7天。認罪被告區諾軒今繼續作供,提及因有意參選者就投票方式、替補被「DQ」者機制等有分歧,遂與戴耀廷為5個地方選區及超級區議會選區舉辦協調會議。就九龍東選區,區供稱曾舉行3場會議,會上黃之鋒與譚得志曾就替補機制爭拗,又一度決定搞「棄選」但被推翻。區又指,戴耀廷曾準備名為「35+計劃」的文件於會上傳閱,提及「五大訴求,缺一不可」及初選機制等,戴並曾倡加入「積極運用《基本法》權力否決財政預算案」一句,意指「你可以用,你可以唔用,但若果政府唔聽民意,就要拎呢個憲制權力出嚟」,惟其後被另一份文件取代。
此外,被問及會議出席者,區諾軒一度稱「我驚我背漏」,有被告面露驚訝和發笑,法官李運騰即提醒區:「你不是來背誦任何事情,你是來告訴我們你記得什麼。」
區戴組織6區協調會議 商討辦選舉論壇、替補機制等分歧
區諾軒上午供稱,2020年2月至3月期間,與戴耀廷分別或一同與民主派政黨及有意參選立法會人士會面,解說初選及徵詢意見。他續指,二人在2至3月,於教協商討如何進一步整理有意參選者意見,當中就投票方式,傳統政黨較堅持用實體票,素人或新晉團體則擔心初選只是對泛民有利,較喜歡電子票;而二人當時亦未正式決定舉辦公民投票,因素人特別擔心會「招致好大額嘅選舉開支」。
區又指,有團體質疑是否值得舉辦初選、開支是否合理,而當時多區有多名潛在參選人,「佢哋都未有機會一齊傾。」有見及此,他遂與戴耀廷在香港島、九龍東、九龍西、新界東、新界西及超級區議會6個選區,組織協調會議以商討相關分歧,並指會議目的是「焦聚」各區有意參選民主派人士,「一齊傾一個制度去推行初選」,包括應否舉辦選舉論壇、勝選人被取消資格有何替補機制,及每區當選目標。
周天行向區澄清,該些事項是否均於協調會議討論,區答「的確有」,並問:「因為啱啱咁問,係咪我有任何遺漏內容……?」周天行否認,指僅望了解區的證供,鄒家成低頭搖頭苦笑。
區:邀有意參選者入WhatsApp群 黃之鋒、譚得志等出席九東會議
區諾軒確認,當時與戴耀廷合辦6區的協調會議,並以九龍東為第一個試點。就九龍東協調會議,區供稱,首次會議於2020年3月2日順安邨安逸樓地下會議室進行。控方要求他說出有誰出席,區諾軒說「我驚我背漏,但我先講原則上先……」。被告欄傳出起哄聲音,多名被告探頭望向區,面露驚訝的林卓廷與身旁的鄒家成對視,鄒難以置信地俯身大笑,陳志全等也發笑,區定睛望向被告欄。
法官李運騰即提醒區:「你不是來背誦任何事情,你是來告訴我們你記得什麼。(“You are not here to recite anything, you are here to tell us what you can remember.”)」坐在延伸庭的馮達浚聞言後發笑。區續指,基本上所有最後參選人或其代表都有出席協調會議,另各區的泛民主派區議會主席亦有出席。
區續指,當時他或戴耀廷會透過 WhatsApp 或電話、或委託相熟的區議會主席,逐個詢問有意參選者有否興趣出席協調會議,並在各區設立 WhatsApp 群組商討地區協調事宜。他並主動提及,九龍東的邀請過程「可以參照民主動力被繳獲嗰個 WhatsApp 紀錄」。
控方其後展示從趙家賢手機檢取的 WhatsApp 紀錄,顯示九龍東協調群組名為「35+九東立選座談會」,群組管理員為蔡澤鴻,成員包括區諾軒、趙家賢、施德來、註明來自香港公開大學的黃之鋒、譚文豪、胡志偉、譚得志、民主動力職員黎敬輝。區確認除上述人士外,時任黃大仙區議會副主席黃逸旭、觀塘願景召集人梁凱晴亦有出席首次會議。
區:首次九東會議 戴耀廷未提初選目標 黃之鋒與譚得志就替補機制爭拗
主控周天行問及會議內容,區諾軒指舉行首次會議的意義,在於「如果喺九龍東都冇辦法傾得成一個機制呢,其他區都只會更難」,因九龍東選區只有5席,民主派的目標為3席,可浪費的票數少。
大律師沈士文一度指出,傳譯主任遺漏了「九龍東選區有5席」的部分,法官李運騰遂向區表示,「傳譯主任的工作非常艱難,因為你的句子傾向冗長(wordy),並牽涉不少難以翻譯的人名及政黨名稱」,並着區「逐句逐句回答,這會令傳譯主任的工作更容易,正如我現在一樣」,有被告發笑,區諾軒亦表示「抱歉」,「我會努力。」
區續指,首次會議上商討「3席係民主派喺九龍東勝算嘅目標」,亦討論是否舉辦初選論壇,他表示他將籌備。他並提及,替補機制為初選制度內很重要的元素,而當時會上主要矛盾是黃之鋒與譚得志就替補機制的爭拗,黃認為應採用「靈童制」,譚則認為應採用「排名制」。提及「靈童」時陳志全、鄒家成等多名被告發笑。
區解釋,「靈童制」是指勝出候選人若被取消資格,將有權利指定一位替補者獲35+機制承認繼續參選,而其他不獲該候選人支持的參選人則不會獲承認。惟譚得志團隊不同意,認為應按初選投票結果排名,若勝出者被取消資格,便由次選者,即排後一位的候選人,替補參選。
區:戴準備「35+計劃」文件 寫有「五大訴求,缺一不可」及初選機制
區諾軒並指,雖戴耀廷有出席首次會議,但他只處理是否舉辦選舉論壇、有何替補機制、九龍東勝選目標等事宜,當時未有透露「他相信的」初選目的。而會議上傳閱一份由戴耀廷準備、名為「35+ 計劃/Project 35+」的文件,為35+計劃的「最原初版本」,目的為介紹初選機制。
庭上展示相關文件,控方指文件第一段提及「五大訴求,缺一不可」,而戴耀廷於第二及三段訂下時序,分別說明有意參選者須於2020年5月中公開表明意向,及2020年7月初會舉行公投。戴在文件亦列明,民主派於各地方選區目標議席為「6 6 4 4 3」、替補機制為「排名制」,且若候選人支持度不足,須即時停止選舉工程,並支持其他勝選者。
區指出,除黃之鋒反對「排名制」的替補機制,無印象其他人就文件作任何回應。他並指,蔡澤鴻曾為該會議製作摘要,並傳送到 WhatsApp 群組。
區:第二次會議決議「靈童制」作替補機制、不搞初選搞「棄選」
區諾軒供稱,第二次九龍東協調會議於2020年3月16日晚上7時半舉行,出席人士與上次相若,惟原由譚得志代表的人民力量,改由劉家鴻代表。區提及,蔡澤鴻會前希望邀請地區組織「凝聚觀塘」列席,遭黃之鋒反對。坐在延伸庭的黃之鋒聞言後發笑,並與前一排的譚凱邦交談。
區續指,眾人於該會議達成共識,以「靈童制」取代「排名制」作為替補機制;並決定不舉行初選,轉為舉行「棄選」(即參選人在立法會競選後期透過民調形式決定是否繼續選舉工程)。他不確定會上曾否談及初選目的,但相信不遲於第三次會議前,有更進一步關於35+初選目的之討論。
區:第三次九東會議議決辦初選 惟傳WhatsApp群表決內容「搵唔到」
區諾軒續表示,第二次會議決定不搞初選後,有九龍東的地區人士包括區議員或義工,望能舉辦公民投票,故於4月推動重開會議商討九龍東舉辦初選的可能,第三次會議遂於2020年5月4日舉行,出席人士大致相同,但加入觀塘區議會副主席莫建成及李梓成。
區指,會議議決九龍東可有5名候選人於初選出選,最後有3名爭取當選。李運騰問及是否與「6 6 4 4 3」的計劃相違,區否認,指3席仍是九龍東目標,但容許更多名單參選,是因經會上的人商議,「認為可以浪費嘅選票嘅額度都頗多。」
區確定會上曾討論重辦初選及如何宣傳初選,李運騰問有否任何書面決議,區答「理論上係有」,在 WhatsApp 群組「有個 file 傳到出嚟,但係最後喺呢單案度搵唔到 」,有被告發笑。至於有否討論初選目的,區指「唔排除有,但我唔敢100%確定」,但肯定在其中一次會議一定有討論初選目的。
區:戴耀廷倡文件加「積極運用《基本法》權力否決財政預算案」
區諾軒續提出,在不遲於第三次會議,戴耀廷曾倡議在地區文件加入一句句子,即「積極運用《基本法》權力否決財政預算案」:「佢嘅解釋係:『你可以用,你可以唔用;但若果政府唔聽民意,就要拎呢個憲制權力出嚟。』」陳慶偉問與會者對此句有否任何回應,區指「冇印象邊個有特別回應」,又指該句原於第三次會議前加入九東文件,但到了2020年6月又被一份新文件取代,他亦不肯定在第三次會議上曾否討論該句內容。
李運騰問,是否即會上沒有人對該句表示同意或反對,區表示「我認為呢句係一個公道嘅說話」。他續指,認為該句話與戴耀廷的立會過半願景有關,但要理解則要結合第三次九東會議前其他區的會議情況。法官問及,戴在會上如何解釋該句句子,區稱:「九龍東佢具體點樣推銷呢一句句子,我冇好鮮明嘅印象。但就我記得,佢喺各區都有推動呢句句子成為會議文件嘅一部分。」法官指,明天將會處理該議題。
案件下午4時半散庭,有被告喊「情人節快樂!」,吳政亨亦做出心形手勢。
傳譯主任屢被糾正 辯方批譯漏重要字眼
此外,以中文作供的區諾軒,今再次與法官、主控周天行及辯方大律師等不時糾正法庭傳譯主任的翻譯。其中區供稱戴耀廷於首次九東會議「尚未透露他相信的初選目的」,傳譯主任僅譯出「初選目的」,而未有提「他相信的」,遭代表吳政亨和余慧明的大律師石書銘指出,指該部分「非常重要」。
而區諾軒提及 WhatsApp 群組包含「35+九東」字眼時,傳譯主任直譯「Kow Tung」,周天行指出應是「Kowloon East」,被告欄再傳出笑聲。至區提及「排名制」時,傳譯主任一度猶豫:「排名制即係……」,區提議「ranking」,獲傳譯主任接納。傳譯主任將「就要拎呢個憲制權力出嚟」一句翻譯為「this constitutional power should be “taken out”」,周天行糾正應為「exercised」,陳慶偉則提議「used」,獲眾人接納。
案件明早續審。
案件編號:HCCC69/2022
列席認罪被告全於延伸庭被告欄就坐
審訊不設陪審團,由3名國安法指定法官陳慶偉、李運騰及陳仲衡審理。控方代表為副刑事檢控專員萬德豪及周天行,辯方代表包括資深大律師潘熙、大律師沈士文、張耀良、黃宇逸、關文渭、馬維騉、盧敏儀、石書銘、黃廷光、Trevor Beel 等,本身是大律師的劉偉聰則自辯。
不認罪被告包括獲准保釋的鄭達鴻、楊雪盈、彭卓棋、何啟明、劉偉聰、黃碧雲、施德來、陳志全、柯耀林、李予信10人,及還柙的何桂藍、吳政亨、鄒家成、林卓廷、梁國雄及余慧明6人。
列席的認罪被告今續被分別帶到沒有記者、只有公眾席的1號及2號延伸法庭被告欄觀看直播,包括黃之鋒、朱凱廸、譚凱邦、馮達浚及梁晃維5人;及岑敖暉、袁嘉蔚、吳敏兒和尹兆堅4人,意味他們無法親睹證人作供及與不認罪被告見面。認罪被告自開審起原與不認罪被告同坐,惟上周四開始已被懲教與其他不認罪被告分開坐,昨更被安排到不同法庭就坐。